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批准第一批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委员会的通知
(京劳锅发字(1990)27号 1990年1月19日)
各区县、局、总公司,各焊工考试委员会:
为加强我市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核的管理工作,按照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锅〔1988〕1号文《关于颁布〈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核规则〉的通知》、劳动部劳锅局字〔1988〕24号《关于贯彻新〈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的几点意见》及北京市劳动局京劳锅发字〔1989〕53号《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补充规定》的要求,我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对36个申请成立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委员会的单位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第一批批准的合格单位公布如下:
燕化建筑安装公司焊工考委会
燕化机械厂焊工考委会
燕化大修厂焊工考委会
北京锅炉厂焊工考委会
北京化工机械厂焊工考委会
中建一局安装公司焊工考委会
四季青锅炉厂焊工考委会
市政工程局焊工考委会
北京电力建设公司焊工考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