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V在算式中表示电梯运行速度,单位为米/秒。)
4.1 外观检查。
4.1.1 轿厢、井道、机房(滑轮间)及各层门等完好整洁,各处铭牌标志完好清晰。
4.1.2 主要受力部件不应有永久变形或疲劳裂缝,各处螺栓不得松动。
4.1.3 金属构件的焊缝,焊点强度不应低于母体金属的强度极限,不得有开裂现象,并应作防锈、防腐处理。
4.1.4 机房和滑轮间内尺寸应足够大,以便维修人员容易和安全地接近所有设备。供活动和工作的区域其净空高度应≮1.8m(滑轮间允许≮1.5m)。各旋转部件的上方垂直净空高度≮0.3m。
4.1.5 在必要的地点以及需要进行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要有一块≮0.5m×0.6m的净平面积,通向这种面积的通道宽度≮0.5m,对没有运动件的地方,此值可减小到0.4m。
4.1.6 机房或滑轮间的门宽度≮0.6m、高度≮1.8m(滑轮间的门高允许≮1.4m),并不得向屋内开启。活板门净通道尺寸至少应为0.8m×0.8m并应予以平衡,且不得向下开启。各门均应装锁、门锁应能从屋内不用钥匙而打开。
4.1.7 机房与滑轮间不得作为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室内布局合理,设备安装符合规范,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及有效的消防设施。
4.1.8 进入机房或滑轮间的通道必须能安全方便地使用,而不需进入私人房间并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4.1.9 机房或滑轮间通井道的孔应筑有高度≮50mm和适当宽度的台阶。
4.2 曳引机与电磁制动器
4.2.1 在曳引机上必须有人力移动轿厢的设施,并有轿厢升降的方向标志;机房内宜有指示轿厢所在楼层的装置。
4.2.2 曳引轮、导向轮的不垂直度偏差均应≯0.5mm。
4.2.3 导向轮端面对曳引轮端面的不平行度应在±1mm范围内。
4.2.4 曳引减速机箱体内的润滑油应清洁,不变质,油量适宜;蝎杆轴伸出端每小时渗出油迹面积≯150平方厘米,其他部位不得渗漏油。
4.2.5 曳引机电磁制动器的制动衬磨损量应小于原厚度的1/4,且不能露出铆钉;抱闸打开时,其间隙≤0.7mm(测8个点);线圈升温不超过60℃。
4.2.6 电梯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并禁止使用带式制动器。
4.2.7 测速发电机断带时,保护开关或保护电路应能可靠地切断电路,使电梯停止运行。
4.3 限速器与安全钳
4.3.1 限速器应标牌安好清晰,并应标明与安全钳动作相应的旋转方向;调节部位经整定检验合格后应加铅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