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条件小组工作内容:
(1)对检验机构领导班子进行考评,主要是通过与检验机构职工和领导座谈形式,在检验机构规划和设想,治所方针,有关政策的理解与贯彻对各项业务了解程度,检验质量及重大问题的处理。
(2)对各类检验员和从事检验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可以采取口试形式,主要考核对《条例》规程、标准及有关技术规定的掌握及运用情况。考核人数为持证人数20%—40%。
(3)审查各类检验人员证件,技术职称聘书,全所职工人员名单。核实并计算人员比例。
(4)按提供的设备一览表对检测仪器进行核对,检查设备完好情况。
(5)根据所开展的检验项目,对仪器设备的数量能力完好程度、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6)核查规程、标准及有关技术规定,是否能有适应检验工作的最新版本。
(7)现场考察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设施及检验场地防爆防火防毒条件。
3.管理小组工作内容
(1)审查质量保证组织机构框图和质量保证体系图是否符合实际,满足要求运转正常。
(2)查阅各种规章制度,审核其项目和内容是否齐全,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3)查阅检验报告,存档保管情况,检验报告是否以台建档保存。
4.检验质量小组工作内容
(1)抽查近两年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监检报告和锅炉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2)从抽查的报告中,选择若干个使用单位,制造厂,锅炉安装现场或安装完毕的锅炉房,跟踪检查检验质量以考评检验员实际工作水平,全面考评检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3)抽查各种无损检测报告,抽查一射线探伤底片,考核底片的质量及评定水平。
(4)对安全阀校验工作进行考核,任选两只安全阀给专业人员进行实际操作。操作过程包括:解体、研磨、修理、组装、试压调试等。
八、检验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领导班子
(1)检验机构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委托法人,所长为法人代表。
(2)应熟悉业务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有明确的办所方针和指导思想。能否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
2.检验人员
(1)有一定数量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和与开展检验工作相适应的各类专业人员,检验人员数不低于《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中推荐公式的计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