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医药行业改革与发展步伐的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1998)22号 1998年4月15日)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医药行业改革与发展步伐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医药行业改革与发展步伐的意见
“九五”后3年,是全省医药行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省医药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进医药行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坚持“靠改革促发展、靠管理上水平、靠科技兴医药、靠班子干大业”的总体方略,加快结构调整、发展特色经济、规范商业流通、建设精神文明、强化行业管理的步伐,推动全省医药事业超常规、跨跃式发展,向建成支柱产业的目标再迈进一大步,为实现全省“二次创业,富民强省”的总目标做出新贡献。到2000年,全省医药工业总产值实现70亿元,年均递增16%;医药商业总销售额实现35亿元,年均递增11.1%;工商利税实现8亿元,年均递增17%。1998年工业总产值实现51.6亿元,比上年增长15%;商业总销售额实现26.8亿元,比上年增长5%;工商利税实现5.25亿元,比上年增长5%。
为了实现上述奋斗目标,尽快把医药行业建成我省支柱产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加快医药工业发展。
(一)积极支持和鼓励国有医药中小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收购、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方式,放开搞活;
(二)积极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非国有企业兼并、控股和买断国有医药企业,特别是要引导药品包装材料、小型医疗器械配件和药品制剂辅料等方面的非国有企业为医药工业健康发展服务;
(三)积极支持和鼓励国有医药企业利用“四闲”(设备、技术、厂房、人员),引进产品、技术和人才,搞“一厂多制”或组织来料加工;
(四)积极支持和鼓励医药企业职工因企制宜地对企业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的选择;
(五)积极支持和鼓励除国家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类产品外的其他方面外资投入医药企业。
二、实施大集团、大公司牵动战略,积极抓好大的,放活小的,推动国有医药企业战略性改组。为促进全省医药行业快速、健康发展,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大力倡导同行业的兼并、联合、重组、收购、参股控股等方式,逐步带活一批企业。本着“目标集中、力量集中、生产要素配置集中,把小的搞活,把大的做好,把好的搞强”的原则,重点完善和发展以西药为主,中西药并举,科工贸一体的哈尔滨市医药集团;以北药开发为主,中药材、中成药生产并重,农工贸一体的黑龙江灵泰药业集团;以磁疗器械为主,磁保健器械和保健药品为辅,工工联合的哈慈集团;以商业为主,总经销、总代理为主要特征,商工卫联合的澳利达药业集团等。争取经过3年努力,培育出一个销售收入45亿元,利税5亿元的企业集团;一个销售收入10亿元,利税2亿元的企业集团;两个销售收入8亿元,利税1.5亿元的企业集团。真正形成几个规模大、实力强、后劲足,敢于与国内乃至国际有实力的大公司、大集团相抗衡的黑龙江医药企业。在抓好大企业、大集团的同时,还要着眼于放活和发展医药中小企业,按照一厂一品搞特色的思想,发展具有独特优势和独道产品的“小巨人”医药企业。真正实现医药企业“大强小优”目标,通过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从整体上搞好搞活国有医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