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启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通知
(京劳社职鉴发(2000)18号 2000年1月14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劳动、教育部门,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根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启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通知》(劳社部函〔1999〕154号)精神,我局决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职业技能国家题库(以下简称“国家题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题库北京分库的运行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管理。
二、从2000年7月1日起,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组织国家题库北京分库已有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时,一律从国家题库北京分库中提取试题、试卷,不得擅自编制。
三、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时,应严格执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考试考务管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