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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函
(京价(收)字(2000)369号、京财综(2000)1581号 2000年9月13日)
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和答辩费标准,即: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初级由每人40元调为80元,中级由每人60元调为120元,高级由每人80元调为160元。
2、申报中、高级职称答辩费由每人70元调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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