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房屋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首层占地面积。
22.幢号:同一坐落内有两幢或两幢以上的房屋,应按一定顺序编列的房屋编号填写幢号,同一坐落内只有一幢房屋的,不用填写幢号。
23.房号:填写房间室号,如、“104室”;未编室号的房间填写部位名称。
24.结构:分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等六类。
以幢为权属单元进行登记的,如有两种以上结构组成的,则以一种主要结构为准。
25.房屋总层数
房屋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的计算层数。
房屋总层数:地下层数加地上层数之和。
26.房屋所在层数: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层数用自然表示,地下的层数用负数(一)表示。
27.建筑面积(平方米):填写按《房产测量规范》得出房屋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28.设计用途:填写批准文件规定的房屋用途。
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栏
29.权利人:指他项权利人,包括抵押权人、承典人。
30.权利种类:指他项权利的种类,目前有抵押权、典权等。
31.权利范围:权利人双方在合同上设定他项权利的房地产范围。
32.权利价值:权利人双方在合同上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典金。
33.设定日期:权利人双方在合同上规定的设定日期。
34.约定期限:典当权利人双方在典当合同上约定的他项权利的期限。抵押权不填写此栏。
35.注销日期:产权登记机关核准他项权利注销的日期。
36.附记:用于记载与房地产登记有关必须记载的事项。
房地产平面图
37.图幅号:指该房地产所在分幅图的图幅号。
38.附图粘贴线:粘贴附图,应用胶水,以免霉变,粘贴处应加盖骑缝章,以防改换。
39.编号:北京印钞厂套印房地产权属证书出厂顺序号码。
二、《房地产共有权证》填写说明
1.房地产共有权人:填核准登记的房地产共有权权利人。房地产共有权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填经有批准权的部门核定的名称;房地产共有权人为自然人的,填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姓名。
2.共有权人所占份额:按共有人所占房地产的份额比例填写。
3.其余事项与《房地产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三、《房地产他项权证》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