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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工作的意见

  企业人工成本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因使用劳动力而支付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费用。企业在进行人工成本统计时,应紧紧围绕这个定义开展工作。
  二、人工成本的统计范围
  人工成本的统计范围是:各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城镇集体、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各区(县)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抽样调查)、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三、人工成本的组成
  人工成本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不在岗职工生活费、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用、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
  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人事档案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人员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从市统计局劳动情况报表中采集。
  不在岗职工生活费是指企业支付给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但仍由本企业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生活费用。不在岗职工生活费的采集参考市统计局劳动情况报表。
  社会保险费用是指企业按有关规定实际为使用的劳动力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包括企业上缴给社会保险机构的费用和在此费用之外为使用的劳动力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或储蓄性养老保险、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养老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按企业列支数统计。
  住房费用是指企业为改善本单位使用的劳动力的居住条件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企业实际为使用的劳动力支付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福利费用是指企业在工资以外实际支付给本单位使用的劳动力个人以及用于集体的福利费用的总称。主要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力的冬季取暖补贴费(也包括企业实际支付给享受集体供暖的劳动力个人的部分)、医疗卫生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费以及丧葬抚恤救济费等。该指标资料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净利润分配中公益金里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费用,另一方面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福利费(不包括上缴给社会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费用)。福利费用按照实际支出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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