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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九部门关于安徽省“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九部门关于安徽省“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1)43号 2001年6月7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等九部门《关于安徽省“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安徽省“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意见

(省农委、省委宣传部、省计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局 二00一年五月)


  根据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轻工业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 的通知》(农垦发〔2000〕3号)精神,按照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和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方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意义和条件
  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青少年营养健康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对改善我国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拉动消费、扩大内需、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奶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有效措施。
  我省已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基本条件。经过 “九五”时期的发展,大中城市奶制品原料生产基地不断扩大,先进、安全、卫生的乳品加工体系已基本形成;人们的饮食结构和奶制品消费习惯正在发生改变,日趋向营养、合理、保健方向发展;合肥、淮南等城市已有政府组织推广的学生课间奶实践经验。
  二、实施步骤
  遵循先试点、后推广,先城市中心、后城郊,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原则,考虑到奶源基地和乳品加工水平等综合因素,2001年,首先在合肥市、淮南市进行“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其它城市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开,到“十五”末,省辖市所在地全面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
  三、组织领导及运作
  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切实保证学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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