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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意见

  (二)清理整顿和重新登记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和《关于清理整顿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实施意见》,由南昌电信分公司牵头,会同市公安、文化、工商部门联合进行全面核查,同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已办理安全审核登记、业务代理协议、信息安全责任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核发营业执照的先进行检查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办理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限期于6月30日以前整改完毕,并办理重新登记;对证照不全或此前已经有关部门批准但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于6月30日以前整改完毕,并办理重新登记。限期整改不符合审批要求,或在规定时间仍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予以取缔,并按有关规定没收违法经营物品和非法所得;对在经营活动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规定的,相关部门要及时报请整顿办公室批准,通知电信企业切断其接入服务,依法严肃查处。
  1、审批流程如下:
  经营者凭经营互联网接入业务的电信运营企业的意向证明和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文件,向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和文化部门提出申请,分别获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批准文件、《安全合格证》和文化部门核发的批准文件、《网络文化准营证》后,向省通信管理局申请颁发《经营许可证》,再向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部门申请核发《营业执照》。最后与经营互联网接入业务的运营企业签定正式的经营协议书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2、重新登记时间安排如下:
  对确定予以保留开办和限期整改合格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各市(县)公安、文化部门于7月3日前完成对其审批。7月5日前由南昌电信分公司将市、县经营者的报批材料(含公安、文化部门的批准文件)统一报省通信管理局申办经营许可证手续。经营者凭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者于7月20日以前凭上述“二文一证一照”与经营互联接入业务的运营企业签订经营协议和信息安全责任书。各单位将重新登记的情况,逐级上报相关主管厅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在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经过清理核查,重新办理运营的场所要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严格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7月25日以前南昌电信分公司牵头组织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对本地区的清理整顿工作检查验收,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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