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城市绿化科研设计工作。加强城市绿化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开展我市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研究,三峡库区物种保护与开发、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研究,特别是加快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和乡土植物的驯化及城市树种规划工作。做好开展城市绿化植物育种及新品种引进培育的试验。要加强植物病虫害的防治研究和节水技术的研究。城市绿化科研机构通过改革,加大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大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搞好城市绿化设计工作。在城市绿化设计中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充分体现本市特色和风格,突出科学性和艺术性。城市绿化应以乡土植物为主,积极引进其它地区的优良植物品种,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和支持。城市公园和绿地要以植物造景为主;提高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多的绿色休憩空间。
(六)加快城市绿化法制建设。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行政,加强城市绿化行业管理与执法工作。严格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
城市绿化条例》,坚决查处侵占绿地,乱伐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对违法砍伐树木、侵占绿地的要严厉处罚。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城市绿化技术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绿化法规体系。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力度,监察部门要配合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四、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城市绿化工作
(一)城市绿化工作是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区县(自治县、市)长对城市绿化工作负主要责任。市政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主城区各区区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办公会议,动员部署、检查督促城市绿化工作。建立城市绿化目标责任制,保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主城区的城市绿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将给予批评处罚。
(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机构,稳定专业技术队伍,保证城市绿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城市绿化、公园管理、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职能,加强技术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抓好城市绿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