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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二、科学制定,认真落实城市绿化的目标和任务
  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立积极而又切合实际的奋斗目标。我市城市绿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山水相融、自然天成的山水园林城市。
  我市的城市绿化工作以建设山水园林城市为总目标。山水园林城市是以山水资源为环境基础,以山水文化为城市特征,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凸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园林城市。城市绿化的主要指标是:2005年,全市城市绿地率达到2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其中主城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全市城市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其中主城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平方米以上)。
  (一)主要任务:
  1.大力发展公共绿地。新建一批有一定规模、一定水平的各类公园和绿化广场及游园,形成多类型、大中小结合、分布合理、各有特色的公共绿地体系。“十五”期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必须新建1-2个城市公园,新建1-2个绿化广场和一批市街、居住区的绿化游园。
  2.综合整治市街绿化。用5年时间,对主次干道按计划分期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市街绿化档次。主城区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的主次干道要按创建山水园林城市的规划要求实施综合整治。
  3.搞好单位和居住区环境绿化。持续深入地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市街”、“园林式小城镇”和“达标公园”等的创建活动。
  4.建设绿化隔离带,实施城乡大环境绿化。严格保护城市中具有生态作用、景观特色的山头、山脊、斜坡、江河沿岸防护林,对划定绿线的农业区要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城区要加大拆房建绿力度。主城外围、城市组团和城市功能分区的交界处形成绿化隔离带,初步形成各类绿地合理配置,乔、灌、花、草有机搭配,城乡一体的城市绿化体系。
  (二)实施五大工程:
  主城区按照铜锣山、中梁山天际线,长江、嘉陵江水际线和两山、两江展开的景观面的总体构图,形成主城绿化体系、主城外围环形绿化屏障,都市圈生态防护网,沟通城区内外绿色通廊和楔形绿化带,3个层次互为贯通、城乡一体的绿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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