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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渝府发(2001)38号 2001年6月13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工作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根据国务院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全面提高对城市绿化重要意义的认识
  城市绿化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益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重庆直辖以来,我市的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市绿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我市城市绿化的总体水平还相当低,城市绿化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绿化面积总量不足,绿化质量不高,主城区绿地太少,公共绿地布局不合理、不科学,人均公共绿地仅为2.78平方米,与全国城市人均公共绿地6.52平方米相差3.74平方米;城市周边地区、城市组团之间没有形成绿化隔离带;建设工程的绿化配套工作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执行不力,仍有随意侵占绿地和改变规划绿地性质的现象;绿化建设资金不足。城市绿化法制建设滞后,管理工作薄弱;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绿化是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在保持城市生态系统平衡、改善城市面貌方面,具有其他设施不可替代的功效,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依托条件,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江总书记交办的“四件大事”重要任务之一。城市绿化既是物质文明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绿化建设不只是一个能够产生社会效益的公益事业,而且是一项能够创造经济效益的基础产业。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公共绿地,不仅可以直接提高周边物业和商业的综合效益,而且可以开拓广阔的苗木、花卉、草皮等植物市场,带动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城乡经济共同发展。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一定要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对搞好城市绿化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的整体水平。把城市绿化这项事关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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