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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委制定的吉林省“十五”期间农业技术创新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委制定的吉林省“十五”期间农业技术创新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1)70号 2001年11月26日)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农委制定的《吉林省“十五”期间农业技术创新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十五”期间农业技术创新指导意见

(省农委 二00一年十月九日)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目前,我省已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来实现。为完成“十五”计划任务,推动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吉林省农业技术创新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放在首要位置,把解决农业数量和质量效益方面的重大技术问题作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重点的农业高新技术,选择优势学科和前沿领域,有重点地开展基础性研究。整合开发一大批关键技术,为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技术创新的目的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就是技术创新的课题。当前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工业化水平、发展外向型农业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技术创新要紧紧围绕这些重要课题来进行。
  2.高新技术与传统技术相结合。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为标志的高新技术,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将越来越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一些传统的技术、实用的技术目前还没有被广大农民完全掌握和应用,还有一定的增产增收的空间和潜力。因此,既要注重高新技术的研究应用,也要加快传统技术的推广普及,并有效地组装配套。
  3.引进与自主研究开发相结合。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下,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加快提高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要把积极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作为农业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结合我省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融合和整合,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4.全面启动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农业技术创新应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全面动员,整体启动。鉴于目前有些技术难点急需攻破和有限的条件,在全面启动技术创新的同时,要组织精干力量,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限定目标,集中攻关,实现重点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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