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贸易技术壁垒预警机制。以解决关键技术性贸易措施为出发点,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针对我市进出口贸易的迫切需求,建立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等保障体系,扩大对外出口,促进对外贸易。
(八)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定的相关活动,进一步扩大技术标准的国际间、区域性交流与合作。鼓励我市企业和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研制和国际交流活动,通过参加国家、国际标准的修订及起草工作,力争将我市优势产业相关标准提升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和市科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建立技术标准通报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和进出口安全等制度;充分调动各级科技和质监部门、企业及中介机构等的积极性,联合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
(二)强化科技研究开发对标准的支撑作用,把技术标准工作真正融入到科技计划、质监工作和相关科技工作中。科技、经济管理部门对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所形成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项目,在计划安排和经费投入上要予以倾斜,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在科技部门的国家级和市级科技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认定、科技进步奖申报等科技立项和科技成果管理项目中,增加对项目配套的技术标准采用情况、企业技术标准投入和标准化人才等方面的指标要求;根据国家发布的重点领域技术标准研究指南,指导我市企业积极参与相关科技计划及专项的技术标准研制工作。
(三)将培养技术标准专业人才、国际化人才纳入全市人才战略进行规划。各行业协会、标准化协会要将培养技术标准人才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通过“引进急需的、培养拔尖的、用好现在的、挖掘潜在的”方式,充实标准化技术人才队伍,提升全体技术人员标准化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能力;尝试在有一定基础的高校建立标准化学科体系,探索本地高校与国外高校合作开办MOT(技术管理)教育,为我市培养高层次的标准化技术人才;政府和企业要创造条件,鼓励标准化技术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对长期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企业和个人,可简化其在国际交流过程中的有关审批手续,并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四)建立激励机制,强化政策导向。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引导、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促进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可参照专利的有关规定享受专利发明成果的待遇,可以成为技术标准的专利要及时进行技术标准的转化;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或项目;加强对企业进口设备、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其标准水平不得低于国际先进标准,否则,项目不予审批,设备不得引进;建立市级技术标准奖励制度,将标准化推进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在技术标准的研制、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