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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交通运管部门要对货运代理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规范无车承运人的经营行为和收费标准,提升道路货运的组织化程度和技术,创新货运组织方式,促进道路货运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实现运输供需信息在货主与车主之间的直接、快速流通,减少运输收益在中间环节的流失,提高运输业主的效益。
  (3)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公安、交通部门要组织力量,依法集中严厉打击货运“黑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公安等部门要组织足够的警力,对带车现象突出、黑恶势力猖獗的路段,采取一切合法手段,予以坚决打击。对个别寻衅滋事、不服从管理的,要予以严惩。各级警备部门要对“双超”军车和非法悬挂军车号牌的假冒军车予以有效治理,积极配合全省的治超工作。
  (4)企业减负和纠风部门要组织交通、建设、公安、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国务院企业减负办要求和省政府部署,于2004年12月底前完成清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通过清理整顿再取消一批涉及机动车辆的收费项目,撤除一批道路站点,进一步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
  (5)省财政厅和省政府纠风办要认真组织检查涉路执法部门“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严肃处理变相收支挂钩和下达罚款指标问题。
  三、步骤
  (一)进一步集中治理阶段(铁铲行动)。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领导,巩固华北联合治超(零点行动)的成果。一是2004年6月20日前,主要进行宣传和准备,同时启动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制定经济调节措施。各市、县(市、区)交通部门要利用这一段时间,完成检测站点选址和报批以及称重设备、卸货场地等设施的配备工作。二是从2004年6月20日至2005年2月28日,集中进行整治。从6月20日9时起,全省各地交通、公安等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车辆同时开展集中治理。各有关部门同时展开源头治理和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等项工作。
  (二)总结阶段。从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全省治理公路“双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县(市、区)治理工作进行验收。省政府召开庆功大会,对全省“铁铲行动”进行总结。同时就全省治理工作情况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三)日常治理阶段。2005年6月1日至2006年12月底,路面治理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工作,要保持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各市、县(市、区)要按照要求,继续抓好经济调节、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将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四、政策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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