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个体工商户雇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______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
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__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