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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开展对制售无生产许可证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今年内全面启动对茶叶等13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六)加强畜禽屠宰和流通安全监管
  加大生猪屠宰场专项整治力度。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场的规划、布点等行业监督管理,今年内要建成1家年屠宰活猪300万头的大型现代化肉类加工中心,并逐步关闭未达标的屠宰场,使全市生猪屠宰场总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减少50%,在过渡期原则上市郊各区县暂时保留1个生猪屠宰场。农业兽药饲料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瘦肉精”等残留宰前检测的监督管理;质量技监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场的日常食品卫生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超市、配送中心自行采购肉类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继续加强对活鸡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活鸡批发市场和零售点的交易行为。
  (市经委负责,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七)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管理和标准化菜场建设
  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肉类、蔬菜、豆制品、水发产品等重点食品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进货凭证、台帐查验、索证索单制度,使肉类“两单一帐”(经营单位肉品备案单、肉类批发市场商品交易确认单和进出货源台帐)、豆制品“一证一照一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豆制品送货单)持有率达到100%。在监督企业自律的基础上,加大抽检力度,公示抽检结果,发动社会监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经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按照准入规范、功能齐全和卫生达标的要求,今年内完成100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
  (市经委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八)加强超市(大卖场)食品监管
  规范超市(大卖场)食品经营行为,加强食品进货索证索票、仓储配送、产品标识的监管。建立熟食和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熟食当日清场制度,严厉打击销售无证食品和隔夜熟食的违规行为。推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检索系统,提高超市(大卖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在大型超市(大卖场)食品购销合同中,增加食品质量安全条款内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经委共同牵头负责,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九)加强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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