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的总体要求是:“树立形象,扩大影响,繁荣经济,改善生活,城乡统筹”。
——树立形象。围绕建设葫芦岛新兴旅游城市的目标,从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出发,高标准推进商品流通业现代化;商业网点建设必须有远见,立意高,突出城市文化和品位,强调对外形象和特色,努力把葫芦岛市建设成为商业设施健全、业态功能配套、购物环境优美,商品特色鲜明,对郊县经济辐射和带动作用强,经济繁荣,能展示葫芦岛新形象的主要窗口。——扩大影响。改善发展环境,主动接受环渤海经济一体化和东北亚经济圈的辐射,创造条件,吸引强势商业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商贸旅游业,保护和发扬丰富的人文与自然旅游资源吸引各地游客前来观光购物;以商品和服务为载体,促进对外交流,加快物流、人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向葫芦岛市集聚。
——繁荣经济。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走“以城建市,以市兴城”的新路子,通过商品流通业的发展,发扬优势、服务主体经济,带动葫芦岛市迈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改善生活。树立以人为本,为民便民的思想,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加快商品流通现代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丰富的生活内容,努力实现全市人民生活方式的飞跃。
——城乡统筹。葫芦岛市的城市化特点为农村区域非常广阔,点多面广,网点规划中应坚持城乡统筹、东西兼顾、点面协调的原则,平衡发展城市和农村商业。
第三章 规划的原则
(一)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原则
网点规划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要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分区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为基础,结合社区划分,立足城市整体发展,适度超前,统筹构建网点布局。
注意与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相结合,网点布局既要利用道路交通条件为消费者集聚和扩大商圈辐射范围作支撑,又要考虑人流方便,与道路交通功能相对错位。商业群组、商业街区、大型商业设施建设必须与道路交通功能有机结合,其中包括有足够的停车场地。要做到流通与交通共畅。
(二)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原则
网点建设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网点布局要充分考虑一定地域内的同业竞争状况。对竞争不够充分的地域,应适当发展网点;对竞争相对充分的地域,应适度控制新增同类网点;对竞争十分激烈的地域,应严格控制新增同类网点尤其是大型商业设施。网点建设应大中小型、集中与分散、综合型与专业性合理配置。对现有网点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整体功能,提升网点品位,鼓励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折扣店、专卖店等新型业态,控制发展百货店、杂货店和商品市场,达到数量和质量的统一,保持一定的淘汰率与置换率。
(三)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重点突破原则
必须从市情出发,充分体现葫芦岛市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差别性,以商兴业、以业聚商,有重点、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商品流通业现代化。优先发展商业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潜力较大,对提高全市人民生活购物影响大的商贸中心区和社区商业,重点发展旅游商业,不断壮大商业规模、完善功能、集聚资源,实现经济繁荣。同时,商业网点建设要与葫芦岛市经济发展状况、消费群体分布和购买力水平相适应,避免贪大求多、过分聚集和重复建设;要充分考虑市场环境、现有网点状况及交通设施条件和周边地区消费水平;既要着眼于长远,科学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又要从实际出发,合理配置网点总量、规模、档次和业态,构建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四)着眼未来,可持续发展原则
改造与新建相统筹,坚持技术进步、勇于创新;推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面向现代化,以改善城市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目标,走绿色商业发展道路;正确处理商业网点规划与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城市化发展、生态建设,开发新区与改造旧城,以及改进生活方式、就业方式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关系,坚持城乡商贸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并举的方针,强化综合运输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城市、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规划的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相结合原则
正确处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加强政府引导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商品流通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尽可能多的通过市场作用吸引各种生产要素投入到商业建设中去;积极改善政府对商品流通业的管理、引导和规范作用,政府的职责主要是规范制度、编制城市商业网点总体规划并监督执行,制定政策,搞好服务,改善环境,加快商业流通业现代化建设,要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建设城市商业网点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