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强能力与意识
1、改革现有的水管理体制,成立水务局。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健全科学的水价体系;建立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节水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水权分配、转让及管理制度;在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及雨水利用各环节,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
2、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和技能,创造和发展节水文化;对节水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
3、成立用水者协会,建立重大水事、水价听证制度、水信息社会发布制度。
(三)制定专项规划和研究项目
1、编制完成《鞍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鞍山市水资源保护规划》、《鞍山市节约用水规划》、《鞍山市城市供水水源规划》、《鞍山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矿山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等专业规划。
2、开展《鞍山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目标与生态需水研究》、《鞍山市水资源合理配置与初始水权分配研究》、《鞍山市供水市场化运作机制建设与实践研究》、《鞍山市用水水平与用水结构的现状分析和预测研究》、《鞍钢循环用水工业模式研究》、《发达地区中小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模式研究》和《中等流域(海城河)的水资源管理研究》、《杨柳河沿河地区地下水污染治理及相应恢复措施的研究》、《小城镇污水处理模式研究》、《鞍山市城市供水管网优化调度系统研究》等专项课题研究。
(四)工程建设
1、农业节水改造工程
典型灌区节水改造:海城三岔河灌区改造12.8万亩。
一般灌区改造:海城市东部山区果树灌溉3万亩,中部平原灌区改造5万亩,台安县三道灌区改造1.5万亩,千山区菜田改造1.5万亩。
农业高新园区节水项目:千山区宁远蔬菜精品园,海城市、台安县农业示范园,总面积10万亩(包括节水灌溉、节水监控系统工程建设)。
2、水污染治理工程
建设完成我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海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万吨/日;规划实施我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增处理能力15万吨/日;建设西柳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3万吨-4万吨;加快实施鞍钢西部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实现中水回用4.8万吨/日-12万吨/日。
3、城镇供水系统改造
实施城镇配水管网改造。对我市50年以上供水管网和台安县镇内供水管网进行全部改造,并完成城镇供水分区计量和查漏设备更新工作。
4、城镇节水技术开发与节水器具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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