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水利局《鞍山市2005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五)进一步落实防洪抢险预案。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按照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原则,认真修订完善防洪抢险预案,对大江大河上的重要险工险段、城区段河道、水库、尾矿坝、重点工矿企业、学校、万亩以上排涝区和泥石流易发区,根据不同频率洪水,从洪水预报、工程抢护、抢险救灾等方面进行预案编制。过去已有的防洪预案,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做到切实可行,并可适情进行预案演练。
  (六)做好物资储备。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要对现有的防汛物资进行清点、登记,妥善保管,并按防大洪水需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储备的原则,确保防汛的物资器材储备。市供销社负责储备30万条草袋子,并准备1000把铁锹、500把镐等抢险工具,7月1日前必须储备到位;市交通局负责组织200台抢险汽车;市农机局负责组织50台供运输或牵引用的拖拉机;市交管支队负责组织20台越野吉普车,以备发生大洪水抗洪抢险急用;木材公司、五金公司要组织好100立方米木材、30吨铁线的货源,确保汛期抢险供应;各级物资、粮食、商业、卫生等部门及防汛任务重的企事业单位,要准备一定数量的防灾和救灾物资;鞍山军分区要组织一万名民兵作为市级抗洪抢险预备队伍,有条件的县(市)区要主动同当地驻军联系,争取支持帮助;市防汛指挥部组织的物资、车辆及抢险人员,由承办单位把落实的数量、存放地点、负责人、保管人员和调用程序于6月25日前报市防汛办公室(电话:2935226,2529018)。
  (七)气象、水文和电信部门要维护好观测和通讯设备,做好预报方案,各指挥部要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做好灾情和其他有关统计工作。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报告,并在3日内将核查后的灾情按国家防总要求的内容、格式报市防汛办公室。
  (八)加强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对辖区内的水库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是水库度汛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水库防汛责任人要经常组织水库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加强对水库防汛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察,对履行职责不力、整改不及时的防汛责任人要进行通报,对因官僚主义、玩忽职守、处置失当等人为因素造成水库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水库管理单位要按预案要求认真落实度汛措施和下游逃险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度汛,确保水库出险不死人,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全市各类水库要严格按照汛期运用计划运行,不得擅自提高蓄水位,对没有效益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水库要空库待汛。要加强尾矿坝的安全度汛工作,各级防汛部门要对辖区内尾矿坝进行安全度汛监察,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尾矿坝的度汛措施和下游逃险措施,确保安全。
  (九)做好山洪泥石流的防御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山洪泥石流的防御方案,并按要求认真落实。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到逐级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到户。气象、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各级政府在遇有强降雨等可能诱发灾害因素出现的同时,及时组织险区群众避险、躲险,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