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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水利局《鞍山市2005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水利局《鞍山市2005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鞍政发〔2005〕26号 2005年6月2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水利局《鞍山市2005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2005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

(鞍山市水利局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为了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现就2005年我市的防汛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今年防汛基本形势
  据省水文部门和气象部门分析,预计2005年汛期我省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多1-2成,辽东、辽南多近2成,具有明显的增雨趋势。各河都有水势上升的趋势,辽河、浑河、太子河、绕阳河可能发生中等量级洪水,部分支流可能发生中等量级以上洪水。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地区可能发生暴雨和大暴雨,特别是中小河流要警惕突发性局部暴雨洪水或山洪、泥石流的发生。另外,今年盛夏期间可能有1-2个热带气旋直接或间接影响我省。
  鞍山地区是省重点防洪地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加强境内河流的治理和防洪工程建设,使全市河道堤防抗洪能力、农田排涝能力以及山洪、泥石流防御和躲险能力显著增强。但是,目前我市防汛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西部平原区一些河流存在行洪障碍和上冲下淤现象,险工险段较多,险情较重,1995年大水后的水毁修复工程未经历大洪水的考验,防洪压力比较大;东部丘陵区特别是岫岩县是全省山洪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多发区,全市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仍很繁重;同时,我市城市防洪标准偏低,一旦发生内涝,将造成严重损失。因此,防汛形势不容乐观。
  二、今年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防汛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以人为本,尊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新理念,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坚持科学管理洪水,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大河、重点中小河流发生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决堤;低洼易涝区设计除涝标准内不淹地;在设计标准内水库不垮坝,城市不受淹,重要企业不停产。发生超标准洪水,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奋力抢险,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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