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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失效]

  市水利局   白天:2935226
         夜间:2935226
  市交通局   白天:5532757 5512848
         夜间:5512848 7206030
  (二)建立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网络
  各县(市)、区要建立由县级监测网、乡镇级监测网和村组级监测网组成的群测群防网络。
  县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县(市)、区长负责,县级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境内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监测预警;建立一级监测站,进行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抢险救灾;负责管理该地区的监测系统、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负责全地区的技术指导和管理。
  乡(镇)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乡(镇)长负责。主要负责区域内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进行日常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协助上级监测机构做好区域内重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领导群测群防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预警和自救工作。
  村组级监测网由村长或组长(自然村)负责。主要负责该村或组、居委会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进行日常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进行地质灾害预警和自救的指导。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及各级监测机构要密切注意观测前期降水量、暴雨强度,山坡、沟谷岩石动向,做好临灾预报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特别是泥石流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到专业与群众防治相结合、群策群力防治地质灾害。
  (三)做好人工开挖边坡的巡查、监测、防治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筑路、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人工开挖的边坡巡查、监测、防治工作,并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治理,防止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6月30日前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发至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负责人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五)根据天气预报做好临灾预报工作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结合以往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做好临灾预测工作,及时向县(市)、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发布。
  (六)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各地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立即派出工作组在当地行政府领导下开展救助工作,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七)注意总结防灾避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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