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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失效]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情况统计和地质灾害分布及发生特点,我市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因此确定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中旬到9月末。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鞍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李世凯 副市长
  副组长:孙书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康志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邹玉颖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春安 市建委副主任
      黄 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邵会杰 市城建局副局长
      张东红 市交通局副局长
      曲振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
      卢忠诚 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 毅 市旅游局副局长
      任殿忠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张永金 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任:康志刚(兼),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制定防灾避灾措施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灾种重点预防部位进行巡查,布置防范、观测重点,制定防灾避灾措施,编制本地区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于7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防灾责任人、疏散路线、避灾地点和避灾方法,规定报警信号。编好汛期值勤班表,确定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汛期各单位要有专门人员昼夜值班,责任到人,值班到位,通讯畅通。
  有关部门汛期值班电话:
  市国土资源局 白天:5552758
         夜间:5519785
  市建委    白天:5533603
         夜间:553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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