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抢险救援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抢险救援的第一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组长是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抢险救援的具体责任人,各有关乡镇(街办)行政一把手是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具体工作责任。
五、地质灾害预报预警
各县(市、区)要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区段,要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同时还要按照地质灾害分级速报规定,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县(市、区)政府应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六、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太原市地灾害防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璞(副市长)
副组长:刘建中(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薛俊明(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庞胜奎(市国土局副局长)
赵瑞雪(市交通局副局长)
杜成元(市水务局副局长)
梁承刚(市防汛办主任)
姜 波(市建管委副主任)
罗福生(市气象局局长)
申成云(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晓峰(市煤管局副局长)
王玉英(市人防办副主任)
葛文军(市地震局局长)
杜 恩(市民政局局长)
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
王宇魁(古交市副市长)
樊怀林(万柏林区副区长)
郭德魁(晋源区副区长)
刘宛鸟(小店区副区长)
王 晋(迎泽区副区长)
计建中(杏花岭区副区长)
赵凤山(尖草坪区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