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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五)各应急工作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任务如下:
  1.紧急抢险组,由驻汉部队及武警、公安和建设、水务、电力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
  (1)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
  (2)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人员避灾疏散;
  (3)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可能引发的其它“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2.调查监测组,由国土资源、民政、建设、水务、交通、气象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
  (1)调查、核实灾害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以及灾害成因和诱发因素;
  (2)组织灾情监测,实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
  (3)根据灾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
  3.医疗卫生组,由卫生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
  (1)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病员;
  (2)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交通保障组,由驻汉部队及武警、公安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
  (1)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2)迅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基本生活保障组,由民政、财政、商业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主要任务是:
  (1)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含药品)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2)协同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信息产业,电力、交通、铁路、建设、水务、农业、林业、教育、通讯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
  (1)组织抢修灾区受损毁的交通、通讯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灾民疏散和临灾应急指挥、信息反馈通讯畅通;
  (2)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工程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和供应安全;
  (3)指导、帮助灾区恢复生产;
  (4)组织修复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7.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发展改革、交通、建设、财政、民政、水务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六)灾发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或者先期到达的上级调查组(工作组)的建议,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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