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一)市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长:胡曙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罗国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武汉警备区,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建委、交委,市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教育、信息产业、商业、环保、卫生、水务、气象局有关负责同志。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各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二)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
  2.传达市指挥部的工作指示并监督落实;
  3.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4.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预测、预警、灾害、灾情等信息;
  6.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武汉警备区:负责组织驻汉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帮助灾区抢险救灾、转移灾民,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2.市委宣传部:把握抢险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3.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安排灾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
  4.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道路、路灯等设施的抢修,帮助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
  5.市交委:组织维修我市境内中断的国、省干线公路,负责内河交通安全和救助打捞的协调调度工作;组织车辆运送救灾抢险应急物资,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负责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专家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并提出应急调查报告。
  7.市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资金的筹集、安排和拨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