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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技工学校调整的意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技工学校调整的意见
(京劳社培发(2000)141号 2000年8月3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局(总公司)、各技工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落实全国培训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工作的通知》的统一要求,根据我市技工学校的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一、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技工学校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的精神,进行技工学校调整,确立技工学校在构建职业资格培训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技工学校为企业、为社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方向,引导技工学校从依靠单一学历教育为主的生存发展空间解放出来,转向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根本目的,以依靠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与教育来激发新的生机与活力,走上全新的发展道路。依靠必要的行政手段、政策措施和市场机制,依托企业与行业,努力实现技工学校结构合理、特色突出、注重质量、提高层次、服务就业的格局。
  二、调整目标
  (一)以北京市实施首都教育先导发展战略为契机,依托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逐步构建符合首都经济发展需要,紧密服务就业,与国家职业资格相沟通的职业培训体系。
  (二)通过撤销、重组、改制、联建等方式改革技工学校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技工学校独立面向市场办学的能力,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拓展培训领域,按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训模式。
  (三)支持、发展一批综合实力较强,能够在培训就业工作中起骨干带头示范作用的学校,重点建好1~2所具有现代化水平、专业设置合理、办学质量较高、办学规模在5000人左右的技工学校;建设一批兼有培训、鉴定、就业服务多种功能的职业培训综合基地和集团;保留一批专业特色突出、能够自我生存、发展的学校;调整一批培训质量低、专业重复、生存困难的学校;彻底改变技工学校多年来一厂一校、规模小、质量差、效益低、无序竞争的不利局面。
  三、调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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