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
(新党发(2001)第20号 2001年12月27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具有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前景十分广阔。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旅游产品日益丰富,旅游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促进对外开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旅游业正在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最具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之一。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加大了旅游业向西部倾斜的力度,并下发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业的发展。同时,也应该看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业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与旅游发达省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相比,优势和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为进一步加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特做以下决定: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旅游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前景最广的新兴产业之一。中央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加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决定将旅游业列为全区经济发展具有优势和潜力的产业。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充分利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区位、资源和市场优势,尽快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利用旅游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努力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强区的跨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大旅游发展战略。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开发和发展名牌旅游产品,最大限度地促进旅游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化,增强旅游业的产业带动和辐射功能,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区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支柱产业,以旅游业的大发展推动自治区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治旅,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