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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通知

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通知
(武办文〔2005〕30号 2005年7月25日)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市委、市政府对建设节约型社会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发挥带头作用,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为全市作出表率,促进武汉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建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意义
  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事关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根本利益,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各级党政机关是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管理者,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负有重要责任。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对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资源消耗,密切干群关系,树立良好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教育,广泛开展“做节约表率”的活动,努力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节约意识。要教育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自觉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的良好习惯。要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在机关营造资源节约的良好氛围,形成崇尚节约的良好风气。
  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
  (一)节约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各级党政机关要把创建节约型机关同创建服务型机关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好机关的各项工作。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行政服务职能,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搞好“一条龙”服务。要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时间观念和岗位意识,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计划,保证工作任务在工作日内完成。要严格制度管理,坚决杜绝办公时间上网聊天打牌等现象发生,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讲效率的行为。
  (二)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遵守勤俭办事的原则,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提倡写短文章、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须开的尽可能缩短会期,尽可能合并召开。领导同志讲话稿会议上已印发,且无重要修改的,不再重复印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领导同志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尽可能减少随行人员和车辆,提倡吃工作餐或自助餐,不搞迎送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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