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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消防局关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消防局关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5年8月18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消防局制定的《关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消防局 二00五年八月十五日)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城市抗御灾害能力的大局出发,大力加强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消防保障力量体系正在逐步建立。根据公安部提出的“运用市场经济,充分发挥地方、企业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逐步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的工作思路和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为加快我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增强我市消防力量,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在充分借鉴外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发展壮大城市现役消防保卫力量
  按照《沈阳市城市消防规划》,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力争每年由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建设3—5个消防站,使我市消防站逐步达到布局合理。努力争取现役编制,增强公安消防现役力量,提高灭火抢险救援战斗力。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提高消防装备的科技含量,增强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建立和发展现役干部领导的合同制消防队
  (一)总结法库县现役干部领导合同制消防队建设的成功经验,年内组建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现役干部领导的合同制消防队。明年组建沈阳农业高新区、棋盘山开发区、张士开发区、浑南新区现役干部领导的合同制消防队,将现役力量全部集中到市区各消防中队。
  (二)年内市政府批准招收的260名合同制消防员到位,并充实到各县和开发区消防中队。同时随着消防站的不断建成使用,补充消防现役警力的不足,明、后两年市政府再批准招收200名合同制消防队员。
  三、巩固和发展企事业专职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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