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无公害生猪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成办发〔2005〕102号 2005年8月25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市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推进无公害生猪标准化体系建设,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着力推进生猪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目前,我市人感染生猪链球菌病疫情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但这次疫情也反映出我市在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和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市目前生猪养殖户(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殖场)共计108.88万户,存栏50头以下的散养户107.77万户,占总户数的90%,其中存栏数1-9头的占散养户的90%,散养户的生猪圈舍条件、环境卫生和饲养管理水平都较差,这是诱发生猪发病的重要因素之一。二是我市现有定点屠宰点570余家,一些小宰杀点的加工设备、质量监控手段都较落后,环境卫生条件也无法保证,私屠滥宰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我市猪肉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不规范,增加了肉品质量监控难度。四是我市基层的动物疫病防疫机制还不够完善,防疫工作条件较简陋,专业防疫检验人员缺乏。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市政府决定加快推进无公害生猪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实现生猪产业发展“四个转变”,即:由分散养殖向规模养殖转变,零星屠宰向定点屠宰转变,无序销售向规范销售转变,被动防疫向主动防疫转变。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个转变”要求,结合实际,深入研究,积极推进和实施生猪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体系建设,狠抓措施落实
(一)建立健全“六大体系”。
一是健全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以业主或企业投入为主的办法积极推动全市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对全市现有的上规模的并能很好带动生猪良种繁育养殖户的良种猪场,重点给予扶持。
二是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立主动、快速的长效防疫机制。要加快制定完善突发动物重大疫情防治应急预案,构建适应我市畜牧业发展的动物防疫体系;加快原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改革,规范片区站等基层防疫体系;建立市直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扩大疫情监测网点,构建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处置体系;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全社会打击宰杀、收购、储运、加工病死动物的行为;逐步推行兽医官制度,实行兽医准入制度,规范兽医执业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医骟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投入品安全体系。要加强对生猪养殖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严格整治和规范兽药、饲料、良种等投入品市场;建立必要的投入品检测检验设施,配备必要的装备和人员;逐步推行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和质量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