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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通知
(洛政(2006)105号 2006年7月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谈话和就当前土地违法问题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坚决制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意义
  土地是民生之本,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我国人均耕地少,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高,粮食安全的压力长期存在。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土地需求量大,供需矛盾突出,耕地保护的形势十分严峻。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了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过快、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不顾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违法批地用地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此问题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最近,温家宝总理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发表了重要谈话,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大政方针进行了全面系统阐述,要求进一步严格管理土地,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充分发挥土地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国土资源部日前连续发出了《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和《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并与监察部联合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展开了执法检查。 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重要谈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土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有关政策,不断增强依法管地、依法用地意识,尽快把思想统一到温家宝总理重要谈话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决定》和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工作水平。
  二、加大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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