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力度的通知
(绍政发〔2005〕46号 2005年7月14日)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自去年7月份开展“迎七艺、拆违章、展形象”违法建筑专项整治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整治工作领导有力、思想统一、措施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遏制了抢搭建违法建筑势头的蔓延,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近几个月由于部分群众、单位受个人和局部利益驱动,在一些城郊结合部又出现了大量的违法建设行为,有的违法建筑达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严重违反土地、规划等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建设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群众反响强烈,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整治工作要以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为要求,做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根据目前违法建筑发展的现状,工作重点要由城区为主转向城郊为主,由主要道路两侧为主转向城市入口区域为主。坚持部门协调配合,依靠当地党委、政府,通过各级的努力,使违法建筑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区域的违法建筑得到彻底整治,逐步形成长效的整治管理工作机制。
二、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整合力量,建立长效机制,保证集中整治顺利进行,决定建立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土局作为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赏建华同志为牵头人,越城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袍江工业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公安、规划、监察、工商、电力、水务、天然气、市长电话受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协商解决违法建筑整治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之间工作联系和沟通,明确落实各自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的联合行动工作方案。
三、主要任务
(一)抓住重点,依法开展集中整治。
根据当前违法建筑的现状,必须对重点区块进行一次联合集中整治,严肃处理违法责任人员,遏制违法建筑蔓延的势头。这次集中整治以三条路为主分三个区块:一是杨绍公路两侧,二是解放南路两侧,三是鉴湖前街、后街。
1、工作分工。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杨绍公路两侧,市国土局负责解放南路两侧,越城区政府负责鉴湖前街、后街。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以责任单位为主,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切实拆除重点区块的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