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服务系统。
(1)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法制系统。在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及政府管理职能的同时,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办法,逐步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到法制化建设体系中,做到依法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2)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程序。
(3)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服务系统。明确社会中介机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等。
(4)建立基地监管系统。对农产品从品种、栽培、土壤、施肥、田间管理、采收、加工、运输、贮藏、上市销售到餐桌的全过程进行监管,逐步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
(5)建立市场准入系统。对上市的食品是否合格实施检测,凡不符合标准的原料不准进入市场,不合格产品坚决清出市场。加大对外地进入我市的粮油产品的检验检测力度,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6)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系统。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重合同、讲信用、依法生产经营活动。并继续开展信用超市、信用市场、信用名牌、信用饭店、信用企业活动,定期发布信息,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
三、实施步骤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务求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全市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从2005年8月起到2007年8月止,为期两年,确定榆树市、九台市、农安县、双阳区为长春市第二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05年8月-2005年11月)。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市)、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动员大会,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食品安全舆论氛围;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围绕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12月-2006年12月)。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围绕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摸清全市食品安全和信用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分析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确定一批条件好的企业为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建立信息的征集、评价、披露及管理等制度;适时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调度会、经验交流会及研讨会。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6月)。对试点单位工作进行验收和评价,重点总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建立起来的运行机制是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长效机制是否科学。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全市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