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1.强化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形成人人讲信用,人人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倡导文明经商,开展行之有效的企业自律;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支持他们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注意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作用,通过举办理论研讨、知识培训、法制讲座、技术咨询等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信用体系建设中好的典型、诚信企业和名牌产品。把信用教育和信用实践,信用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
2.突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重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品种来开展,并着重向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食品加工环节延伸。继续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中的综合监管力度。
3.建立信用制度规范。通过信用管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信用征集制度和信用奖惩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规范种植、养殖、加工、经营行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证人民群众饮用食品安全放心。
(1)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框架进行总体设计,并对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的具体建设方案协调。政府其它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行业协会对其会员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行业指导和服务。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抓好企业内部信用体系建设。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社会监督。
(2)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能如实全面综合的反映食品安全信用企业的各类信息、内容、标准和要求等。
(3)制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主要包括:各部门、各行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的机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等级、评价方法及评价效率等。
(4)制定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包括有关行业和县(市)、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披露机构、披露原则、披露方式以及披露要求等。
(5)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奖惩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各自监管领域,根据信用等级状况,对食品生产实行分类监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功能,建立长效保护、激励和惩戒机制。同时开展消费者评价、建议、投诉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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