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管理机制构想
一是全面建立完善乡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辖区乡村(社区)道路交通的实际,推动建立由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推进乡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延伸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二是政府部门要各司其职,继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抓紧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除了继续抓紧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外,还要实施公路防护栏安全保障工程,加大对乡村公路及危险路段(点)的管控,还要建立起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四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加强客运交通安全管理。按照“严格措施、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严格查处”和“整治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客运线路”的工作要求,加强客运交通安全管理,除公安机关的监管外,交通部门也应落实责任,加大管理力度。今后,凡出了客运交通事故,除了运输企业外,其主管部门的责任也应查究。
四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重点抓好或配合抓好机动车教练员、考试员、检验员三支队伍的教育整顿,严格把好驾驶人培训关、驾驶证考试发证关、机动车辆检验关,切实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验质量和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
五是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应急医疗救治网络,积极配合做好司乘人员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及急救箱包配备工作,加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确保交通事故伤员及时得到救治。
六是建立对违规驾校、检验机构、机动车生产改装和回收企业的通报制度,按上级部署要求,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完成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车辆档案和驾驶人档案的移交工作。
七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做好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工作的基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组织,应当对在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各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和进家庭的要求,制定好方案,搞好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村屯(社区、学校、单位、家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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