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南宁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意见的通知
(南府办〔2005〕109号 2005年5月3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的意见》已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进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的意见
(南宁市公安局 二00五年五月十六日)
近年来,随着我市行政区划调整以及城市管理“136”目标的实施,首府的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乡道路交通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和艰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解决好新形势下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靠公安交警部门一家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走社会化管理的路子,形成“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参与”的机制,对现有的社会资源进行科学引导,合理统筹和充分利用,这样才能将道路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限度,使安全管理进入良性循环,从而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为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夺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以及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城市营造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
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社会化是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本身的特殊性和现实需要决定的。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因此,搞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可以有力地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门之间的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不但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而且能提高管理层级、拓展管理幅度,增加工作合力,更加有利于各项管理政策、管理手段的落实。如在马路市场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和交通事故伤员的快速救治等方面,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发挥作用,取得成效。
(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可以保证群众力量的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将群众力量作为积极参与、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力量,通过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社区、聘请交通安全协管员、成立交通安全维护队等形式,能使群众力量得到积极、有效的发挥。同时,公安机关坚持走群众路线,在与群众沟通、协作过程中,能密切警民关系。
(三)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可以保证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建立起一套覆盖全社会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特别是管理能延伸到公安交警部门鞭长莫及无法管理到位的广大农村、偏远山区,拓宽了管理层面,能有效扫除管理上的盲点、盲区,更有利于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