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嘉政发〔2005〕39号 2005年5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0]47号),加快统筹城乡教育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实施15年教育,现就我市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协调发展各类教育,构建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
(一)教育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的基础要素,是现代文明的基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15年教育全面普及,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迅猛发展,终身教育体系初显轮廓,素质教育不断推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所辖县(市、区)全部成为省教育强县。但是,我市教育发展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教育投入与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教育为全市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与知识贡献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我市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加强以农村为重点的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实施15年教育,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着力实现教育公平。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优化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积极发展各类高等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到2010年,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发展均衡化,师资队伍专业化,办学特色多样化,教育质量优良化,使我市成为全省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先行之地。
(三)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基础教育。坚持以新的教育思想和模式,充分利用区域教育资源,实施名校集团化发展战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实施15年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主要指标保持全省领先地位,积极探索小班化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别是农村教育质量。普通高中坚持内涵发展,注重办学特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重视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到2010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7%以上,其中农村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