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葫芦岛市2005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面取缔无采矿许可证矿山;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停产整顿逾期未改的矿山;消除或控制重大隐患,根治一般隐患;对杨钢地区钼业资源依法整合。通过整治,矿业秩序明显好转,技术装备、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安全条件进一步改善,抗灾防灾能力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构建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市场准入条件的长效机制;杨钢地区钼业生产集约化,从根本上解决矿业秩序、非法经营、安全生产、矿区环境、职业病等突出问题。
  四、主要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新颁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国家安监局19号令),《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省六厅局转发国家六部局《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辽安监发[2003]104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等。
  五、整治对象和重点地区
  整治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地下开采的非煤矿山、露天采石场、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单位。连山区的杨钢地区、建昌县的八家子探矿区、兴城市的碱厂探矿区和其它滥采乱掘、乱探集中的地区为这次整治的重点地区。
  六、整治的主要内容、方法
  (一)杨钢地区钼业资源整合
  在已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进入实施阶段。依法关闭非法开采和不具备条件的矿山(含选矿厂、尾矿库等),收回非法承包的矿山,对现有223个坑口进行资源和采矿许可证的整合,压缩坑口和采矿许可证数量,合理布局,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工作由市、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实施。
  (二)矿业秩序整治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