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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5〕24号 2005年4月19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地(市)、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年3月24日)


  中央第三、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我区各地(市)、各部门加强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保证了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的需要,并为“十一五”建设储备了部分重大项目。为完善和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强化前期工作的责任,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经费投入效益,搞好前期工作项目储备,适应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前期工作的紧迫感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项目开工前的各个工作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开工报告的编制以及相应各阶段勘察设计、评估、论证、申报、审批过程。
  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加大投资力度,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扎扎实实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有利于争取国家和各援藏省(市)、单位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有利于广泛吸引各方投资,有利于加快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更好地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
  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扎扎实实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有利于推动我区特色经济的发展,推动产业建设进程,更好地发挥投资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作用。
  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确保投资效益的可靠保证。扎扎实实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有利于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实际,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科学地确定建设项目,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从整体上提高投资效益。
  各地(市)、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水平。
  二、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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