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填写方法如下:
一、产别:按以下十二种产别填写。
1.全民产——指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并自行管理的房屋。
2.中央级公产——属于房管一、房管二、房修一公司所管理的中央级房屋。
3.市级公产——属于市房管局直接经营管理的十一个区(县)房管局及房管一、二公司,房修一公司所管理的市级房屋。
4.区(县)级公产——属于七个远郊区县房管局管理的房屋。
5.代管产——代管产是指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产权归属不清,未确认产权,由政府依照法令代管的房屋。
6.拨用产——房屋所有权属于房管机关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并由使用单位自管、自修的房屋。
7.集体产——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并自行管理的房屋。
8.私产——城镇中私人(包括身份是华侨、归侨、外籍华人)所有的房屋。
9.中外合资产——我国政府、企业与外国政府、公司、厂商和个人等合资建造、购置的房屋。
10.外产——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机构及外国侨民(不包括外籍华人)所有的房屋。
11.军产——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机关、医院、工厂(属军队建制的)学校等军事单位所有的房屋。
12.其它产——凡不属以上产别的房屋。
二、登记种类:这次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公有房屋均填“统一登记”。统一登记同“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案办理时,填“统一登记”。私有房屋填“换证登记”。
今后产权转移登记填“转移”,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填“变更”,房屋新建登记填“新建”。
三、收件号:由各区县分编。统一登记、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统一按全民、集体、私有三种所有权性质分编收件号。但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要在收件号前分别加注“移”字或“更”字。
收件日期:按收件的当天日期填写。
四、座落:以公安局编制的地名、门牌或楼号填写。
(1)平房只填到门牌号,一般门牌后不再填部位。
新旧地名门牌均要填写,便于核对和保持新旧房档的衔接,新地名门牌依照现地名门牌填写全称。旧地名门牌按原产权证件填写。
(2)楼房有门牌的填到门牌号,无门牌的填地名及楼号。不填部位及单元号或房号。
五、地号:收件时,按登记单位的原房产所有证及分户图填地号,以新地号为主,尽量填上旧地号(在地号栏上方填新地号,在下方填旧地号),如没有地号的暂不填写,如有几个地号的应全部填写。最后由查丈人员确定。
六、房屋状况:根据《房屋状况表》上所填的合计、间数及建筑面积填写。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合计包括:有证房屋、临建房屋、违章房屋的间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