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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餐馆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6.4.1 建筑
  建筑结构良好,内、外装修采用高档、环保建筑材料,有独特的风格,工艺精致,布局合理,在建筑物的明显部位有店名和店徽。
  6.4.2 前厅
  a)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装修装饰高档、别致,摆放花卉和艺术品;
  b)有制作精美的介绍餐馆特点、风味和价格的广告宣传牌或宣传品;
  c)设有服务台,有值班经理和引位员;
  d)有供宾客使用的公用电话和电话号码簿;
  e)设有公共休息处,并有供宾客使用的沙发或坐椅、茶几;
  f)设有订餐处,可以提供就餐咨询、预订等服务。
  6.4.3 餐厅
  a)至少有150个餐位,且每个餐位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
  b)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大宴会厅(或多功能兼用的宴会厅)、零点餐厅、小宴会厅和相应的备餐室,布局合理,装修装饰豪华;
  c)有空调,室温适宜,空气清新;
  d)有花卉和装饰品;
  e)高档家具;
  f)可提供2~16人就餐的不同规格的台面,8人以上圆桌均有转台,并有宴会使用的台裙;
  g)有用高档原材料制作的风味特色菜点;
  h)菜单制作精美,明码标价,且中外文对照,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更换菜单品种;
  i)餐、茶、酒、咖啡具等精致配套,并有可为高档宴会服务的金、银等高档餐具;
  j)配有热毛巾箱和制冰机;
  k)保证宾客和旅游团队用餐的时间;
  l)配有相应级别、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m)备有儿童就餐专用椅;
  n)有背景音乐;
  o)宴会厅有供宾客休息用的沙发(或沙发椅)、茶几、衣架和电话等;
  p)小宴会厅须有不同的名称;
  q)餐厅、厨房如不在同一楼层应配有食梯。
  6.4.4 厨房
  a)墙面满铺瓷砖,用防滑材料满铺地面,有吊顶;
  b)排污设施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
  c)厨房整体布局合理,有充足通畅的排烟和排风换气设备,有空调,温度适宜;
  d)有垃圾分类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e)厨房各种设备、炊具整洁卫生,功能齐全,摆放合理,且至少有70%为不锈钢制品;
  f)冷荤间位置合理,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有足够的冷气设备和空气消毒设备,有二次更衣室;
  g)有单独的面点间和粗加工间等,且布局合理;
  h)洗碗间位置合理,有充足的清洗、消毒和储存设备设施;
  i)有充足的冷藏、冷冻和储藏设备、设施;
  j)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和隔气味的措施;
  k)原材料、辅料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l)配有相应级别、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m)采取有效的消杀蚊蝇、蟑螂和老鼠等虫害措施。
  6.4.5 公共区域
  a)设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停车场,并有残疾人专用车位,无障碍通道;
  b)环境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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