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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
(粤府(1998)59号 1998年9月29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国发〔1998〕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认真做好期货交易所撤并、改组等问题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清理整顿期货交易所工作领导小组,由武捷思同志任组长,刘兴强、侯外林同志任副组长。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地点设在省证监会。深圳市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市人民政府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这项工作。各有关交易所要尽快制订会员资金清退计划和改组方案,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要积极稳妥地做好资产处理和人员安置工作,注意保证会员利益,并维护社会稳定。
  二、要抓好期货经纪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取缔非法期货经纪活动。证管部门要加强对期货经纪公司财务状况、管理人员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与证管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年检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期货经纪公司要坚决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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