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李永金 市长
副主任:宋增彬 副市长
成 员:张永林 市开发办主任
王正刚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吉春 市建委主任
金建利 市房产局副局长
涂象钧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馨德 市法制办主任
李德和 市工商局局长
王连山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淑英 市物价局副局长
董 甡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圣君 市地税局副局长
徐挺鹏 市审计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张永林(兼)
附件2:
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程序及具体流程
一、招标。招标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一)成立招标委员会;(二)发布招标公告;(三)办理招标登记;(四)解答问题;(五)编制投标文件;(六)投标;(七)开标和定标;(八)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具体流程如下:
(一)成立招标委员会
1、确定招标委员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招标委员会一般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招标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从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选定;其他成员从市规划和国土、监察、房产等部门中选定。
2、召开招标委员会会议,研究安排招标工作。招标委员会履行下列主要职责:审定招标文件;确认招标人提出的最低中标价;审查竞标人资格;主持开标、定标;确定中标人。
(二)发布招标公告
1、公告发布人。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发布。招标人是指市开发办;市开发办委托招标的,被委托人是招标人。凡委托招标的,市开发办须与被委托方签订委托书,被委托方应按委托书要求组织实施招标,并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向市开发办提出招标工作总结报告,连同招标文件一起报送市开发办备案。
2、公告内容。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招标的目的;竞标人的范围及资格;竞标人认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招标项目用地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等情况。
3、公告发布媒介。招标公告通过《大连日报》等新闻媒体及招标人网站发布。
4、公告发布的时间。招标公告于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发布。
(三)办理招标登记
1、竞标人按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登记手续,认购投标书及投标须知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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