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市场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其他成员由市开发办、规划国土局、建委、房产局、工商局、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派员组成(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审定国有土地交易活动中的重要措施和政策;二是审定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确立年度政府收取地价的总额度;三是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开发办),作为交易市场的常设管理机构,负责交易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开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委员会成员单位派人参加。主要职责是落实国有土地交易计划、批准交易项目、审定交易程序、认定交易结果。办公室下设6个部:
(一)招投标部:负责制定并发布招投标文件,受理投标申请,审查投标人资格,负责招投标答疑,组织实地勘查,组织招投标大会的有关会务事宜,审核招标底价,报办公室批准,向招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拍卖部:负责审定拍卖文件,审查竞买文件和竞买人资格,邀请拍卖专家,审定拍卖最低成交价即保留价,指定拍卖主持人,组织拍卖大会。
(三)挂牌部:负责发布挂牌公告,审定竞牌人资格和报价,确定摘牌人(报价最高者)。
(四)法制监察部:负责对各种交易的全过程进行法制指导和监察,审定各种交易程序,认定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办公室批准后予以实施,进行法律事务咨询,处理交易市场对外的法律事务。
(五)协调管理部:负责交易市场的设施、设备管理,以及保卫安全等管理事项,协调交易市场内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后勤事宜。
(六)财务部:负责保证金的收、付,收取资金的上缴,以及市场内部财务管理工作。
四、交易市场的软硬件建设
在软件建设方面,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依据,参照深圳市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管理试行办法》、《
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管理办法》,以及交易规则、财务管理制度、交易市场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查处办法等,做到有法可依、程序清楚、责任明确、内部监察制约到位,从制度上保证交易市场的依法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