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8月13日 实施日期:2009年8月13日)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第二批从事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2)11号 2002年1月7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市地税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2000〕498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地税局《关于印发第一批从事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业务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京地税企〔2001〕658号)文件规定,现将允许从事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业务的事务所的第二批名单公布如下,以下事务所只允许从事《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中介机构审核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京地税企〔2001〕595号)文件第
一条第一款至第七款以及第十款所规定的审核事项,从事第八款、第九款所规定审核事项的事务所名单市局将另文明确。
一、税务师事务所
1.北京鑫都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北京中京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北京中瑞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北京致信致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北京燕达星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北京三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北京理家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北京天立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北京互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北京龙福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北京金瑞君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北京道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北京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北京永恒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北京税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北京砚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北京来助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北京鑫诚广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