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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的报告

  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制定工作保障措施,有力地保障了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各市、乡、县结合实际,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政策和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逐乡、逐村、逐户核实情况,把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的工作逐一落实到每一农户,并按要求制定了农业税率调整方案。为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在电视、电台、报纸、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上,集中时间广泛宣传减免农业税、取消农业特产税政策。全省开展了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宣讲,组织4万名机关干部深入到农村、深入到田间地头,向农民宣讲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讲解减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规定,真正让农民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省、市、县各级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基层辅导等多种有效途径,普遍对从事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人员和乡村干部进行了政策培训,使广大基层干部熟悉改革政策,掌握工作方法,深入、扎实地落实工作部署,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各级加强和规范了农业税征收管理。严格按照农业税税率降低方案和取消农业特产税规定,认真核定每户农民减征税额和应继续缴纳的税款及附加,并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取得农户认可。建立了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的农业税征收台账。制发了全省统一格式和内容的纳税通知书,提前发放到农户,明确告知各项计税要素和纳税时间、纳税地点以及应该享受的社会减免数额。实行了规范完税证制度,做到了“一手收税、一手开票、一户一票”。强调了征收纪律,严格了征管规定,把中央提出的农村税费改革“八不准”和我省的“六个禁止”作为铁的纪律,无条件执行。通过加强和规范征管,不仅落实了政策,也促进了农业税征收的顺利进行。
  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下达后,各级按照切实维护地方既得利益,巩固农民减负成果的要求,制定了规范的转移支付资金补助方案,并及时下达到县、乡,确保了乡村两级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各级建立转移支付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对县、乡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纠正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效益。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解除了基层党委、政府的后顾之忧,推动了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方案批复后,为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方面开会部署,强调严格执行减免税方案,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深入县、乡、村第一线,督促指导实施,协调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各级组成了专门的督导队伍,加强改革督查工作。省里由熟悉农村工作和税费改革政策的财政、农业、省委农工办等部门牵头,由厅级干部带队,组成督导组,实行“部门牵头、分片包干、全程负责”的督导制度,对各地进行了不间断的巡回督导。市县也采取包县、包乡、包村的办法,督促基层落实政策,纠正操作上的偏差。省税改办加强面上工作调度,随时掌握实施情况,并设立举报电话,在省电台开办“阳光热线”,对农民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市、县下达督办卡,限期解决。对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上级督导组和税改办派人现场调查核实,及时解决。2004年12月中旬,又组织11个由厅级干部带队的检查组,对各市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为了严肃改革纪律,省纪检委、监察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处分规定》,对各种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省委、省政府在要求各地坚决落实“八不准”的前提下,又明确了“六个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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