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武政办〔2005〕23号 2005年2月3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农村方面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业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既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措施,又是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条件。因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
二、因地制宜,确立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为农民办实事,逐步实行“以机代牛”防治血吸虫病,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原则。
2.坚持以服务都市农业和特色农产品正规化基地及高产农田建设为主的原则。
3.坚持以发展经济作物机械化为重点,加快适应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原则。
4.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投入为主,政府扶持发展的原则。
5.坚持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其具体目标是:
1.以蔬菜为主的优势农产品基地及高产农田建设区域机耕机整面积达到85%以上。
2.提高畜牧、水产养殖和食用菌生产机械化水平。牧草种植、收获打捆,池塘清淤,饲料投饵,保鲜运输,香菇和双孢菇的原料粉碎、拌料、装袋,以及重点奶牛饲养基地的青贮饲料加工和挤奶等基本实现机械化。
3.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大豆)的收割及病虫害防治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引导、扶持机械化插身并逐步扩大其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