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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有关西藏的重要域名进行注册保护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有关西藏的重要域名进行注册保护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5〕12号 2005年2月20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加强有关西藏的重要域名的保护工作,加速我区互联网的发展,使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现就西藏的重要域名的注册保护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注册域名的重要性
  域名是联入网络的计算机在INTERNET网络中的特定标识符,是“易被人记忆的网络计算机标识符”,或者说是计算机IP地址的外部代码。其作为互联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站最基础的地址资源。因特网商业化后,域名功能不只是找到网上计算机的简单标识符,而是成为用户网上寻找、评价网站及网页所有人的一种重要身份符号,被人称为“网上商标”。“网上商标”已成为商家在网络虚拟世界占有地位的标志,发挥出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广告效应,成为发展电子商务的基本手段。通过这个“网上商标”,各类企业和各级政府才能将充满商机的公司主页和对外宣传政策、发布信息的政府网站,更快速地展现在公众面前。
  二、注册域名类型
  域名注册的原则是“先注先得”,互联网上的域名由于其无国界,无行业限制的绝对排斥性特点,尽早注册域名,有利于避免网络知识产权纠纷。
  一是注册cn域名。cn域名是中国国家顶级域名,是走向网络世界的通路。
  二是注册中文通用域名。中文通用域名是含有中文文字的新一代域名,是更适合中国人使用习惯的互联网门牌号码。
  三是注册通用网址。通用网址是新兴的互联网地址资源,是自然语言直达网站页面,便捷的网络推广工具。
  三、注册域名重点
  为保护域名这个网站最基础的地址资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对有关西藏的部分重要域名进行了注册保护。各地(市)、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范围,对域名进行自我注册保护。重点为以下三方面。
  一是对有关西藏的易记、易联想的热门、关键词语名及门户网站名进行自我注册保护。如:西藏信息中心、西藏信息港等。二是对西藏的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古迹名进行自我注册保护。如:珠穆朗玛、雪顿等。三是对我区知名企业、著名产品品牌、商标名进行自我注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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